被起诉离婚后可以不去应诉吗?离婚律师通过一个案例给大家分析一下。
案例介绍:
原、被告双方于2005年认识,恋爱一年后于2006年10月12日登记结婚。原告称双方脾气、性格、爱好及生活习惯等相差甚远,被告婚后对原告缺乏关心和照顾,现双方分居已经多年,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请求离婚。
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未作答辩,亦未到庭应诉;但是,法院在庭审后致电被告,询问被告对于离婚的态度,被告称双方夫妻感情尚可,还没有想好是否同意离婚。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起诉离婚后,被告未主动到庭应诉答辩,表明被告对原告起诉离婚持放任态度,进一步印证了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法院对原告的离婚之诉予以准许。
律师分析:
1、到庭,就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如果婚姻可以挽救,也许这种积极的态度,可以挽救家庭的破裂。
2、拒不到庭,就是消极态度,试想原告都要起诉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而被告居然连庭审都不参加,这只能说明被告对婚姻存在与否持放任的态度,最终法院可能是判决准许离婚。
这就是缺席判决带来的风险,被告不做答辩,只要原告的证据能闭合成链条,基本诉请都能得到支持,毕竟法官判断事实只能看证据。
讲完故事,回到问题。不应诉,你永远不知道原告在法庭上会说什么,也不知道判决会不会出乎你的意料。
不应诉还很容易错过判决书送达,上诉期一不留神就过了,最后连喊冤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该应诉一定要应诉,实在不想去,可以委托一个律师,千万别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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