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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继承丈夫房产,不及时过户有哪些风险?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3年05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698次举报

  房产继承是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而显示生活中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就是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父母去世了房子理所应当是子女的,所以不愿意多花时间和精力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另外,丈夫去世,只有妻子一个继承人时,也会出现同样的现象,即妻子也不愿办理继承,就继续住在这座房子里。那么不办理继承有没有风险呢?

      一、夫妻间遗产继承规定

  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对配偶遗嘱享有继承权。夫妻遗产继承的规定如下:

  (1)夫妻一方死亡的,应当先对遗产进行认定,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由配偶取得一半共同财产,对另一半共同财产进行继承。

  (2)如果订立遗嘱的,按遗嘱约定由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

  (3)没有订立遗嘱的,按法定方式由法定继承人按顺序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顺序如下: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关于上述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当一方死亡后,除了有约定以外,共同财产继承时,应该先将其中的一半分给配偶,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二、妻子继承丈夫房产,不及时过户有哪些风险?

  当丈夫去世后只有妻子一名继承人时,表面上看办继承手续和不办继承手续差别不大,大但实际上是存在隐患的。

  1、首先,如果不办理房产继承,没有进行房产过户,那么这个房子就不属于继承人的财产,而其他顺序继承人可以在死者去世的两年内发起诉讼,他们有权提出继承房产的权利,因此不及时办理继承容易出现房产纠纷。

  2、其次,不办理房产继承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所以如果遇到房子拆迁,还是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等手续,如果时隔多年,可能就会出现关键性证据丢失的情况,导致办理继承难度加大。

  3、另外,没有办理继承的房产无法进行买卖,继承人只有继承房产并且办理变更登记以后,才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才可以买卖。

  综上所诉,即便是只有妻子一个继承人,我们还是建议办理房产继承,否则日后很可能会出现争议和纠纷,给自己的财产利益造成损失。并且还需要注意,丈夫去世后,妻子与丈夫的夫妻关系就自动解除了,妻子还会有新的生活,所以最好在问题出现时就把它解决掉,以免有后顾之忧。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可以随之咨询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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