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被对方抢走了该怎么办?不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曾是法院判决抚养权的重要考量因素。因此有人会在离婚过程中抢夺或者隐匿孩子,以赢得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抢夺者是孩子的爸爸或妈妈,所以即使报警了,警察也只是进行调解,不会起到太大的作用。
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抢夺孩子的一方不再胜券在握,该法案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在离婚时不得以抢夺、藏匿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如果夫妻一方有这种行为,特别是采用了暴力手段抢夺的,法院可能会认定他不适宜直接抚养孩子,从而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只要能通过判决或调解的方式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请求法院对抢夺孩子、拒不履行判决者实行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督促其交出孩子。拒不交出孩子的,还有可能会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3-7年有期徒刑。
案例分享:
2016年,张某(男方)与李某(女方)婚后生育一女,名张小某。张小某出生后均随母亲生活。
后张某起诉与李某离婚,经法院两次判决不准许情况下,2018年10月,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强行将张小某带走。期间,张某为逃避李某探视,带张小某在外地租房生活。因李某探视婚生女,双方多次发生矛盾并报警。
2020年5月,张某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双方均主张张小某的抚养权。经审理认为:张小某现虽随张某共同生活,但在此之前,婚生女张小某均由李某照顾;张某未经李某同意,擅自改变张小某生活环境,且不告知张小某住所、拒绝李某探望等,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婚生女张小某随母亲李某共同生活。
判决生效后,张某主动将张小某送至李某处,二人也对后期如何探望进行了约定。
法律分析: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时,认为只要把孩子控制在手中,法院就一定会将抚养权判给他(她)。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配偶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而且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也会产生不良影响。不缺席的父爱和母爱才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官司中,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是争议的核心之一。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关系,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关系等具体情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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