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家庭都有可能会遇到遗产继承的问题,然而由于各自的情况不同,在分割遗产的时候会出现不同的疑问,有些家庭甚至会发生财产纠纷,彼此无法协商,需要到法院诉讼解决。例如在二婚家庭当中,双方可能在上一段婚姻中生了孩子,双方再婚以后,带着孩子组成了新的家庭,也就有了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那么这种二次婚姻的继子有继承权吗?
一、二婚家庭的继子能继承继母遗产吗?
二次婚姻的继子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只要再婚的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就有继承权。
二、二婚后又离婚了,继子与继母的关系还存在吗?
1.对于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因生父(母)与继母(父)离婚导致再婚关系终止的,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该子女应当由生父母抚养。
2.对于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因生父(母)死亡导致再婚关系终止的,在继子女未成年的情形下一般不允许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如果生父母中的另一方愿意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继父母同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继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3.对于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成年后,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允许解除。如果双方经协商一致或者双方关系恶化导致继父母或者继子女主张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可以解除。但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后,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成年的继子女应当给付一定的生活费用。
在实际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时候,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需要结合各种实际因素来进行遗产的分割。有时候涉及到的继承人比较多,容易出现财产纠纷,所以为了及时化解争议,在平时多了解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出现了难以解决的麻烦,要尽快找遗产律师进行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