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的维系,在于两个人的共同努力。夫妻之间不单单要有感情基础,更重要的是相互信任、尊重,懂得宽容与欣赏。实际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不能和谐相处最终不欢而散,凭一张离婚证便结束了夫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其中房产分割很容易引起双方的纠纷。
例如,最近我们的婚姻律师收到了这样的咨询:我想跟老婆离婚,我婚前自己买的房产,她偏要分走一半,我能不给吗?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离婚时财产分割的问题。
对方婚前自己全款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当然可以不分给女方。
另外要注意,这4种财产离婚时只能归对方,女方没有权力分割,尤其是最后一点,很多人都不了解。
第一是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对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房子、车子、存款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对方所有,女方不能分割。
第二是在婚姻期间,对方因交通事故或者工伤事故得到的赔偿金、补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是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也无权分割。
第三是对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具有个人专属特性,例如对方的首饰、衣物等,离婚时应当归对方个人所有。
第四就是在婚内,对方通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所获得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达了这笔财产是给对方的,那么就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当然,如果没有明确表述这一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以上内容就是北京离婚律师为大家介绍的离婚时只属于对方的财产,为了避免出现财产纠纷,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建议有疑问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