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后会选择到国外生活或者工作,在国外期间产生想离婚的打算也是有可能的,那么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国外,不想回国怎么办理离婚登记呢?
若双方都是中国国籍,身在国外不能亲自回国办理离婚手续,则不能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1)国外一方可委托国内的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您需要填写起诉状、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国驻外使、领馆有相关格式文本),然后在我国驻外大使馆公证,由其律师在国内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审查立案后,法院会给对方送达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
①如果对方配合,法院有可能会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时间会比较快;
②如果对方不配合,法院会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时间相对较长,没有具体限制,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一年或一年半都有可能,故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作出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第二种情况是将传票送出三个月后,被告方仍杳无消息,一般法院会再公告三个月,之后再缺席判决。 如果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法院一般不予处理。
涉外离婚办理手续:
一、 双方达成合意的:
外国一方委托国内朋友或律师代为诉讼代理人;同时,国内一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 双方未达成合意的:
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审查和立案后,法院通常会询问原告是否可以与被告达成协议。如果没有,或者被告没有消息,法院将通过外交渠道将诉讼文件转移到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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