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离婚了但不想离怎么办?夫妻在婚姻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矛盾,如果这些矛盾可以妥善解决,那么对夫妻感情影响不是很大,但是如果已经达到了无法调和,或者是其中一方不能忍受的程度,就很可能会产生离婚的想法。当然,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每对夫妻的情况都不一样。
如果,一方执意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如果双方的关系不能得到根本缓解,那么最终离婚的结局是避免不了的。如果您希望延缓离婚进程,以争取时间来修复双方的关系,北京资深婚姻律师建议您可以参照以下的方法。
1、在离婚诉讼中,您可以向法院表达不想离婚的意愿,第一次离婚诉讼,如婚姻中不存在家暴、虐待、重婚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法院一般是不准许离婚的;判决生效的六个月之后,对方才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破裂,如果对方无法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即便是起诉离婚法院也不会判离。但是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就应当判离了。
3、如果您希望尽量争取较长的时间,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申请管辖权异议,将案件移送到自己所在的法院,这些在客观上均可以达到一定时间内不离婚的效果的。但是要想一劳永逸地解决不离婚的问题,您还需要积极、真诚地修复双方感情。
下面我们来看一则北京离婚律师的亲办案例,成功帮助当事人维护住多年的婚姻。
刘先生与朱女士于1968年12月12日登记结婚。于1971年5月和1973年3月先后生育一女一子。生活一直幸福美满。然而2018年因生活琐事、理财观念不合等因素,朱女士起诉刘先生要求离婚,某区法院于2018年11月判决驳回了朱女士诉讼请求。
朱女士于2019年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了证据证明,刘先生某次与朱女士争吵后致使朱女士腿部受伤、刘先生在朱女士受伤后没有及时陪伴朱女士去医院治疗、刘先生有很多金融理财且经常大额亏损、刘先生与婚外异性交流相对频繁等对刘先生主张不离婚不利的点。而刘先生无意离婚,无奈之下求助于家理律师事务所,挽救濒临破碎的婚姻。
据了解,双方结婚已经50年,刘先生十分珍惜这段感情,现在朱女士仅仅因为理财观念不合为由就想放弃这段婚姻,他表示不愿意离婚。
在律师的积极取证和调解之下,法院最终审理认为,刘先生与朱女士感情尚未破裂,双方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夫妻缘分,共同努力化解矛盾。现刘先生因理财观念不当和理财能力欠缺,致使共同财产受损,朱女士应当努力劝阻,而不应轻言放弃,刘先生应当改进与朱女士相处方式,增进夫妻间信任与理解,珍惜夫妻多年积累的共同财产。最终法院再次驳回朱女士的诉讼请求。
在婚姻生活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自己不能妥善处理最好请北京资深婚姻律师帮忙。有其他关于婚姻纠纷、诉讼离婚、离婚财产、离婚子女抚养权、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婚姻家事问题的,可以随时咨询上海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免费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