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遗产如何继承?爸爸和前妻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遗产继承是很多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的事情,并且很多人在处理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些纠纷,甚至是会破坏家庭和谐关系。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涉及到的方面很广泛,而且每个家庭情况都有所不同,所以具体怎么处理还要看具体情况。
案例介绍:
家庭成员有我妈妈和我,我妈是我爸离婚以后找的,生下了我,还有两个姐姐,是和第一任妻子生的,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姐,在12年的时候我爸爸因癌症去世了(没有遗嘱),那时候我还未满18岁,两个姐姐均已成年,都有生存能力,并且大姐已经嫁人了,二姐一直是跟着她亲生母亲,跟我爸爸妈妈关系不是很好,现在我20了,两个姐姐找我妈来要遗产,这该按什么来分配?
法律解答:
首先,爸爸去世以后,应该先把夫妻共有财产分给你妈妈,另外的一部分按法定继承。
如果爷爷奶奶已经去世或者放弃继承权利,你自己、妈妈、两个姐姐4个人均分继承财产,每人份额1/8,最终妈妈的份额的1/2+1/8=5/8,你自己和两个姐姐的份额均为1/8。如果妈妈后面再去世发生继承,就和二个姐姐没有关系了,但你自己还可以再次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开始以后,首先,要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只想;没有遗嘱的,要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法定继承人顺序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上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有其他疑问可以留言或拔打电话联系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