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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送给小三的房子,原配能要回来吗?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3年03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33次举报

  随着思想观念的日益开放以及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婚外情已成为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因素。那么既然挽回不了男人的心,那么对于男人送给小三的房子,原配能要回吗?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收入的工资,其他生产、经营性收入等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需为家庭生活支出的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但对非需为家庭生活支出的共同财产,则需要协商一致后进行处理。因此,婚内出轨第三方,在原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家庭共同财产,特别是大额财产赠送给小三的,赠予无效,若原配要求返还的,小三应返还财产。若小三拒不返还,原配可诉至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因为我国法律提倡夫妻应彼此忠诚,互相尊重。不认可、不保护婚内出轨及与他人非法同居的关系。夫妻双方对家庭共同财产共同享有共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出轨的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第三方,就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共有权等合法权益。所以若夫或妻一方婚内出轨,并赠送大额财产给第三者,后与原配离婚,原配仍可以向法院起诉,向小三要回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

  首先,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丈夫转移财产给情人,显然是不属于日常生活需要,这就应遵循“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但是丈夫没有征得妻子同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无效。

  所以,律师提醒: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送给小三的房产等财物,原配是可以要求返还的,若小三拒不返还,原配可诉至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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