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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怎么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3年02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47次举报

  随着人们对于遗产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朋友喜欢在自己身体健康、思维清晰的时候订立一份遗嘱。那么遗嘱怎么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一、不是谁都能当遗嘱见证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需要注意的是,所谓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指虽非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或者遗赠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但可能会因遗嘱人对遗产的分配而间接地获得利益。

  二、不按法律规定容易导致遗嘱无效

  很多人觉得立遗嘱很简单,有些遗嘱立好了,却被认定为无效,留下难以弥补的遗憾和后辈们无休止的纷争。避免遗嘱无效,立遗嘱时要着重注意: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比如,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打印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缺少上述形式要件,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

  3、遗嘱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遗嘱不得处置他人财产。越俎代庖,处置配偶等他人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通俗地说,遗嘱继承是对遗嘱人个人合法财富的定向传承。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遗嘱人可以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遗留给任何一个人。但遗嘱人的自主权也有一定限制的,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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