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对其财产所做的处分或对其身后的事务所做的安排,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再婚协议能否改变遗嘱继承?
人们有时在订立遗嘱时,除处分自己的财产外,还会在遗嘱中托付其他后事,这就产生了遗嘱中的义务,也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附义务的遗嘱。继承人要想继承遗产,必须履行遗嘱人设定的义务。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不仅要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而且还要保证其所立遗嘱的内容,包括设定的继承遗产的义务,都不能有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以及违反社会公德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否则会被认定为无效。此外,立遗嘱人在设定继承义务时,应注意:
1.义务的承担者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如果遗嘱人是对其他人设定的义务,则义务无效。
2.该义务客观上有实现的可能性,没有实现的可能,这种义务的设定也就没有意义,比如要求受遗赠人在2月30日才能受领遗产,则属于不可能实现的情况。
3.不得超过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取得的遗产利益,否则违反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原则。
遗产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中继承人通过遗嘱将其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是公民留下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常必需品。公民可以根据本法的规定,出具处分个人财产的遗嘱,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继承人的一个或几个人作出继承个人财产的遗嘱或者可以个人意愿将个人财产交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