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法律讲堂》《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
13241454591
咨询时间:08:00-23:59 服务地区

父亲去世,其兄弟姐妹可以分房子吗?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3年02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96次举报

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过程中,经常会有当事人咨询。

比如曾经有人问:父亲去世了,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其兄弟姐妹是否有权利分房子?

站在法律的角度,其兄弟姐妹是否有权利分该房屋,需要看该房屋是否是您父亲的个人合法财产以及兄弟姐妹是否享有继承权。如果该房屋是您父亲的个人合法财产且兄弟姐妹有继承权,那就有权利分房子。

众所周知,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如果该财产的性质为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即使仅登记在被继承人个人名下,也不改变该房屋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能够发生继承的仅为被继承人对于该房屋享有的份额。

其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被继承人留有相应的遗嘱,明确了财产继承问题,那么就需要按照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如果遗嘱中排除了其兄弟姐妹的继承权,那么兄弟姐妹对于该房屋无权继承。

最后,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综上,继承开始后,如果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故如果被继承人尚有配偶、父母、子女其中任意一人,兄弟姐妹均不享有继承权。

继承纠纷真正发生时,也不必慌张,您可以选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来解决问题。

易轶婚姻家事团 已认证
  • 执业16年
  • 13241454591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93.1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53次 (优于97.2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38次 (优于99.4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16048分 (优于99.6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956篇 (优于99.98%的律师)

版权所有:易轶婚姻家事团队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020635 昨日访问量:227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