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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可起诉要孩子吗?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2年11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20次举报

  父母对于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但是事情的发展不会总是像人们预期的那样。夫妻离婚的时候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划分。那么离婚后还可起诉要孩子吗?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应当承担一方抚养的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应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始金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在离婚后要求变更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法定变更,具体情形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2.已满八周岁孩子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直接抚养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4.直接抚养方虐待子女或有侵权行为的。这一点要和对子女的正常教育行为区分开来。比如:因孩子学习问题,对孩子进行适当的处罚和说教问题,不能认为直接抚养孩子方对孩子作出了伤害行为。

  5.其他正当理由;如:直接抚养方因犯罪被劳教、逮捕、拘留、收监或因工作、学习较长时间导致孩子处于无人看管、照料的状态。

  在起诉变更抚养权实践中,原告应当对以上因素进行举证,无证据证明的,法院一般难以支持其变更抚养权诉求。

  关于变更抚养权问题,很多当事人会陷入一个误区。比如,直接抚养方本人并没有直接抚养孩子,如孩子被(外)祖父母抚养,或放到寄宿学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会很容易成功地重新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事实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已经明确在家庭方面,父母应当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其中并没有包含父母必须全天式亲自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相反地,规定了父母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不得使孩子处于无人照护的状态。

  因此,孩子由直接抚养方的父母照护,并不能完全成为直接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的有利证据。

  离婚时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心情是人之常情,但是请量力而行,综合估量自己是否有能力担负抚养重任。如果自己确实暂时不方便抚养,不如考虑交给对方抚养,不要拿孩子的抚养权置气,尤其是把孩子扔给年迈的父母而自己开启新生活。

  综上所述内容为抚养权变更的相关解答,如果您仍有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帮助,可联系我们相关抚养权分割律师,专业婚姻律师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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