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当事人咨询: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一般来说,我国民法典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两个方面:
1、结婚的必备条件有: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
②达到法定婚龄。也就是前面说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与当代外国的立法比较,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2、结婚的禁止条件。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以上是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