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那么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归属是怎样的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指的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对于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由于被继承人并没有留下遗嘱,一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遗嘱中指定了遗产只归继承人中的一方个人所有的,则该遗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以上是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归属的简要概括,现实中,离婚律师认为如果想要规避遗产继承纠纷,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即在遗嘱中说明,遗嘱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只归遗嘱继承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如此,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就不会成为其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也就无权请求分割该部分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