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08:00-20:00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法律讲堂》《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
13031168085
咨询时间:08:00-20:00 服务地区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归属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2年06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67次举报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那么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归属是怎样的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指的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对于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由于被继承人并没有留下遗嘱,一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遗嘱中指定了遗产只归继承人中的一方个人所有的,则该遗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以上是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归属的简要概括,现实中,离婚律师认为如果想要规避遗产继承纠纷,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即在遗嘱中说明,遗嘱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只归遗嘱继承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如此,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就不会成为其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也就无权请求分割该部分财产。


易轶婚姻家事团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8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 执业18年
    • 13031168085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3.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53次 (优于97.3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38次 (优于99.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4710分 (优于99.7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978篇 (优于99.99%的律师)

    版权所有:易轶婚姻家事团队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772184 昨日访问量:237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