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往往是一方存在过错导致的,那么夫妻一方有过错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另一半存在以上过错情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夫妻离婚时就离婚财产分配可以双方协商后签订协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判决。因此可充分收集对争取财产有利的材料证明。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同时离婚时需要注意对方是否存在债务问题,按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应当共同偿还的。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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