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08:00-20:00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法律讲堂》《第三调解室》特邀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
13031168085
咨询时间:08:00-20:00 服务地区

北京离婚律师:婚后男方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作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时间:2022年05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81次举报

男方贷款购买的房屋如何分配,离婚律师认为首先需要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多种因素进行判断,主要几点因素为:是否存在协议、是否在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登记情况,出资情况等,如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系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购买的,房产虽登记在一人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全款或贷款购买,但出资均由登记一方的父母进行出资的,则有可能认定为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婚后男方贷款购买的房屋经综合所有因素判断为夫妻共同财产后,才涉及如何分配的问题。

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在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的原则是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获得折价款。针对具体的折价款计算,法院首先确定房屋的现值,双方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评估。确定房屋现价值后,法院会确定分割的比例,按照现价值减去剩余贷款后,按照分割比例计算折价款。影响房屋分割比例的主要因素如下: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出资情况、婚姻过错、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女方、对家庭有重大贡献的一方等。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易轶婚姻家事团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8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 执业18年
    • 13031168085
    •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3.38%的律师)

    • 用户采纳

      53次 (优于97.3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38次 (优于99.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3498分 (优于99.7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958篇 (优于100%的律师)

    版权所有:易轶婚姻家事团队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621089 昨日访问量:331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