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上对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规定的呢?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点又是怎样的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由此可见,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产生时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主体:夫妻。并且是在法律上有合法地位的夫妻。同居关系和其他无效婚姻不能算在其中。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
3.来源,包括夫妻双方生产劳动、经营所得,也包括夫妻一方的生产劳动、经营所得。有约定则从约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理清夫妻共同财产是今后避免产生财产纠纷的重要步骤,建议咨询离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