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时间:2020年04月26日 72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为使年迈的母亲更好地安度晚年,周先生与妻子双双辞去工作,还自学了中医按摩技术。周先生与妻子的精心照顾获得了母亲的认可,母亲专门立下遗嘱,将自己名下一套因公租房拆迁获得的两居室留给周先生。不料,母亲去世后,周先生的四个姐姐却对这份遗嘱提出了异议。
为顺利继承母亲留给自己的拆迁利益,周先生对几位姐姐提起了诉讼。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家理律师与周先生夫妻进行了多次深入交谈,认真听取了周先生的诉求和态度。考虑到周先生并不希望与几位亲人闹僵的情感诉求,家理律师多次联系法官和对方律师,表达调解的的意愿,由于几位姐姐坚决主张拆迁房是父母的共有财产,几次调解均告失败。
在努力推动调解的同时,家理律师积极准备各种证据材料,应对庭审。
针对几位姐姐提出的遗嘱上母亲的名字错误的主张,家理律师专门到周先生母亲工作的单位调查取证,查找到周母单位档案和退休证上的姓名用字,采集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以证明遗嘱上的姓名用字,为周母生活中的曾用名。
在法庭上,几位姐姐提出母亲曾患有精神疾病,据此主张母亲意思表达不清,该份遗嘱无效。对此,家理律师通过周母设立遗嘱时的视频、周母生前与周先生日常相处的视频、遗嘱见证人证言等当庭进行了反驳。
案件结果:
经过家理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法院判决周母签署的拆迁腾退协议及获得的拆迁周转费均由周先生继承。本案从立案到拿到判决书只经历了一次开庭审理,周先生的诉求即得以全部实现。
家理律说: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涉及的当事人往往比较多,当事人之间又有着非常亲密的血缘关系,因此处理起来会比其他案件困难。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优先按照遗嘱继承。本案周先生夫妻尽心尽力照顾老人,得到老人认可,把遗产交给他们,合情、合理、合法。但因遗嘱中姓名的一个小瑕疵,导致了这一系列的诉累,险些因小失大,因此,律师提醒,被继承人生前起草遗嘱一定要找专业人士,避免将来产生纠纷。
虽然本案比较复杂,但家理律师始终保持同当事人和法官良好的沟通,在最小化伤害亲人感情的同时,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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