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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因琐事冲动离婚,律师助男挽回婚姻

发布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8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李先生和张女士结婚前相识八年,结婚后生意一个孩子李小某,双方婚后该感情一直很稳定,但是女方却认为男方在婚内和他人有着不正当关系,还有肆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于是在2021年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此后,基于要照顾孩子,双方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沟通,男方也尝试我哪会夫妻感情,但女方认为双方之间的矛盾没办法解决,于2022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无奈之下,男方来到家理律师事务所求助。

  辩护策略

  接受男方委托后,易轶婚姻团队律师再跟当事人沟通过程中,了解了案件的整个过程,梳理出男方的诉讼请求,男方希望能够拿到孩子的抚养权,本案中,婚生子李小某因不满两周岁,很有可能会判给女方。

  律师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向法官说明了男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为,能够为之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同时提交了双方感情稳定的证据,以及双方在第一次判决不准许离婚后相处和睦保持友好沟通的证据,表明男方愿意和好的意思表示。

  判决结果

  最终法官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不予离婚。

  在实际的离婚纠纷中,有一部分夫妻离婚是在气头上做出的冲动行为,很多夫妻离婚后就开始后悔,认为双方还有感情,一时冲动离了婚,所以,民法典颁布后,就新增了一项规定,离婚冷静期。

  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提交离婚申请民政局受理后,就进入离婚冷静期了,为期三十天,在此期间如果有一方后悔的,可以随时申请撤回离婚申请,过了冷静期三十天内双方都不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将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结婚后应当珍惜夫妻感情,给孩子提供一个完整的家庭生活环境和良好的学习条件,产生矛盾时应积极沟通,不要动不动就提离婚,如果有婚姻纠纷,可以来咨询离婚律师,帮助您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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