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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遭质疑,律师协助当事人顺利继承房屋

发布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11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李大爷和张大妈结婚后生育六个子女,1999年张大妈患病去世,2000年李大爷一直居住的公租房拆迁,李大爷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立下公证遗嘱,表明该房屋由李女士(李大爷之女)继承。李大爷去世后,李女士按照遗嘱想要继承房屋,但其他兄弟姐妹不认可遗嘱,多次沟通没有解决问题,李女士找到家理律师。

辩护策略

接受委托后,律师和当事人经过细致认真的沟通,律师了解了整个案件过程,十几年来,李大爷一直由我方当事人照顾,养老送终,对于李大爷立下的遗嘱,其余兄弟姐妹表示,老人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而且年事已高,不可能去公证立遗嘱,对遗嘱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发现,即使其余兄妹不认可遗嘱,但是通过李女士提供的公证遗嘱、日常照顾老人的照片、视频以及带老人看病就医的就诊记录等证据足以证明遗嘱是老人真实的意思表达,自愿将房屋全部留给李女士一人所有。

判决结果

本案最终判决结案,法官采纳我方律师的辩护意见,支持我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我方当事人李女士顺利继承房屋,判令被告五人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协助李女士办理过户登记。

律师点评

经过多方努力,被告的谎言和不切实际的控告没有得逞,保护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因继承遗产导致亲人之间反目成仇的案例很多,本案能够顺利结案,保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继承权利,离不开律师对案件的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在庭审中专业精准的辩护能力,另一方面老人去世前立下清晰明确的公证遗嘱。

所以说,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意思表示明确、真实的遗嘱可以避免亲人之间的争夺纠纷,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咨询,您可以随时联系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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