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时间:2018年12月03日 70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张女士是一名机场工作人员,在北京工作。2011年,经人介绍,张女士认识了北京本地人刘先生。交往两年后,两人步入婚姻殿堂。由于张女士平常工作昼夜颠倒,很少有时间与丈夫相伴,一有时间就要带孩子,夫妻俩交流更少,感情日益淡漠。2018年3月,张女士和同住的公婆发生争执,丈夫刘先生没有从中调解,反而指责张女士不顾家庭,双方冲突加剧。最后,公婆和丈夫竟然将张女士轰出了家门,将她的个人物品扔了出去,还拒绝她见自己的儿子。无奈之下,张女士独自在外租房居住。一个月后,张女士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丈夫刘先生起诉离婚,认为双方结婚过于草率,三观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办案经过:
张女士找到家理律师时,非常气愤,她表示虽然夫妻名下没有共同财产,但是男方特别有钱,她在婚姻里受了很大的委屈,对方应该给予补偿。但通过调查,家理律师发现刘先生平均每月收入不过一万余元,且负担着全部家庭开支。不过,刘先生的账户却多次出现大笔财产的转入转出记录,虽然刘先生辩称这是他代母亲炒股的钱,全都来源于其母亲的账户。但家理律师通过比对,发现刘先生与母亲之间的转账数额并不完全对等,遂向法官要求分割刘先生名下不合理支出的钱款。最终,在家理律师的步步紧逼之下,刘先生同意不分割张女士名下一分钱财产,同时还给予张女士30万元补偿款。
法院判决:
本案经调解结案。双方离婚,婚生子刘小弟归刘先生抚养,张女士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张女士具有探视权。刘先生支付张女士30万元财产补偿。
家理律说:
很多家庭都存在子女帮父母理财的情况。父母将钱财交给孩子理财,一般都不会签署代理理财的协议,但是理财有亏有赚,所以父母转给孩子的钱数,和孩子转回给父母的钱数,必然是对不上的。同时,资产丰厚的父母赠与钱财给子女也很常见,按婚姻法规定,婚后受赠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类案件中,赠与款与理财金混同在一起,离婚诉讼时受托理财的一方很难解释清楚,理财金有很大可能被分割。在刘先生和张女士的案件里,我们抓住刘先生与父母的这些大额资金往来,为后续的财产补偿铺好了事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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