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时间:2017年03月02日 160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
2014年11月29日,张女士与男方登记结婚,2014年12月3日,男方持续高烧,经医院检查确诊为艾滋病,并诊断确认男方在登记结婚前早已感染艾滋病病毒,且已经显现严重并发症,以现有医疗手段难以治愈。双方自相识后,由于在两地工作,两人之间的交流基本上依靠网络电话,张女士对男方的健康情况、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基于彼此的信任,也并没有进行婚前检查,没想到领取结婚证3天后就发现男方患有艾滋病。张女士震惊之下,无法接受被男方欺骗的事实,于是在2014年12月31日找到家理律师,希望能快速、妥善的解决此事。
结果:
本案中,张女士最初的诉求是提起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但是,经过对案件的分析,家理律师认为,本案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因此建议女方提起申请婚姻无效诉讼,而不要直接提起离婚诉讼。虽然提起离婚诉讼,也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但一旦判决离婚,女方必定留下婚史,以后再结婚,则属于第二次婚姻;而如果提起婚姻无效诉讼,法院判决这次婚姻关系无效,则不会给张女士留下婚史记录,不仅能达到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还能恢复婚史清白,避免无辜成为“二婚”的尴尬。
女方委托家理时,正值2014年最后一天,为了完成女方尽快解决此事、过个好年的心愿,家理在立案当天就开始准备材料,2015年1月4日第一时间去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之后与法官积极沟通,最终在2015年1月16日拿到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从收案到判决仅仅16天,展示了家理专业度和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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