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时间:2017年03月02日 84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
陈女士和丈夫感情一直不错,但由于她身体难以受孕,在婆婆的压力下离了婚,但陈女士和丈夫还有感情,所以离婚后两人仍在一起。为了得到婆婆的认可,小两口去做了试管婴儿,生下来了一对双胞胎儿子。然而令陈女士没想到的是,两人千辛万苦有了孩子,感情却出现问题,男方找了新女友,婆婆把两个孙子抢走,陈女士的生活瞬间狂风暴雨。失去孩子的陈女士试图与男方协商,多次苦苦哀求无果,绝望之下找到家理律师。
结果:
本案属于抚养权纠纷,法院在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常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法庭上,男方拿出了一份陈女士在派出所写的同意孩子由男方抚养的声明,用这个证明女方早已放弃孩子抚养权。家理律师沉着冷静,阐明陈女士写这份声明的背景——为了给孩子上户口,而不是双方对孩子抚养权的约定,并且强调女方今后难以生育、一直照顾孩子、了解孩子生活习惯等事实。最终法院将孩子判给了陈女士。
15年 (优于93.26%的律师)
53次 (优于97.33%的律师)
238次 (优于99.49%的律师)
122895分 (优于99.69%的律师)
3小时内
2060篇 (优于99.98%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