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坟问题引起的土地使用权纠纷
唐小姐出生在惠州市某县,现居住在东莞,其弟也在东莞做企业,但哥哥一家仍在惠州某县居住,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已经拿得使用权证。家里逝去的先人骨灰按当地习俗装在罐里,放在山地。由于年久,祖坟近围长满荒草。去年,兄弟们就把祖坟近围的地用水泥铸硬,荒草铲尽。没想到,现村里有人一直到政府部门告状,说兄弟们修祖坟侵犯了告状人的土地使用权,有关部门认为唐小姐兄弟修祖坟与那人关系不大,而告状人仍不罢休,还是不断地投诉,坚持主张兄弟们建祖坟侵犯了他的土地使用权。唐小姐兄弟们都很烦恼,不知怎么应对。
唐小姐兄弟修建祖坟是否有侵犯告状人的土地使用权,很容易弄清楚,只要祖坟在唐小姐哥哥分得的土地内,而其哥分得的土地又已经确权了,就不存在侵犯那人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依法来说,政府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就是使用权的凭证,在政府没有依法撤销之前,任何人无权对抗土地使用权证。那人如果认为确权在唐小姐哥哥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为他所有,需要那人对土地部门提起行政诉讼。这种情况,唐小姐哥哥不需要主动作为。
值得说明的是,农村耕地是用来农用的,如果用大量的耕地修祖坟,本身也是不合法的。
李翠英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