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翠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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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已死亡的情况民间借贷如何诉讼

作者:李翠英律师时间:2026年06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6次举报
2026-06-28

出借人已死亡的情况,民间借贷如何诉讼

 陈先生妻子的奶奶于2022年10月份离世。在家人清理其遗物时,发现有一张手写纸页,内容是借条的性质,但借款人张某并没有签名按手印,纸页上也并没有体现“借条”二字,只写明借款人2020年8月某日向出借人(已世)借款十万元、每月利息2000元的情况。因奶奶没有什么文化,年岁大了,也不使用手机,这些钱款应该是现金借款。

在出借人已死亡的情况,出借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即父母、配偶和子女可以作为共同原告、把借款人作为被告向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要有原告的主体信息和被告的主体信息、民事诉状和证据。借条要有借款人的签名,如果金额较大的借款,还需要有转账汇款的证据。如陈先生的亲戚,出借人已经死亡,但没有完整的借条,只有借款人当时用手写出借人借款10万元给其的情况,借款人并没有签名按手印,且借款是现金支付。如果只有这一证据,没有其他证据辅证,恐怕法院立案庭会不予立案。

建议陈先生妻子家人直接联系借款人协商还款,同时注意收集与保存相关证据,只有把借款人承认纸页上的相关借款的情况属实的证据保存下来,必要时才可以向法院诉讼索款。

李翠英律师,女,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翠英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律师实践经验丰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1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1441920********15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