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栋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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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发布者:傅栋梁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土地纠纷 |11276人看过

 办理出让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备资料

 

必备资料

法律依据

详细说明

1、申请书及申请表

《城乡规划法》地三十八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划指标、投资规模等。单位申请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应签名,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以上权利人的应共同申请。(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2、法人委托书

报建人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3、组织机构代码

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

单位申请提供(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4、核准证或备案证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需在有效期内(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规划条件)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6、用地红线图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电子审核后提供纸质原件5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办理结果: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正3副

2、用地通知单:2份

3、用地红线图:4份(农用地6)

4、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2份

5、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份

发放成果:

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正1副; 征地通知单1份;用地红线图3份(农用地5份)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1份、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份

综合规划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2份;征地通知单1份;用地红线图1份、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1份、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份

备注:1、报建单位提供纸质材料要求A4打印,提供的电子文档满足《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报建电子文档要求(试行)》。

2、建设单位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由收件人核对原件。

3、表格范本可参考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或窗口公示板。

4、窗口咨询电话:86137**3、86137**0,监督投诉电话:886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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