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裁判规则
争议焦点
相关规定
案例索引
实务总结
判决节选
阅读提示:
翻译与词典真的能现实解决法律英语问题吗?
一、 裁判规则
应当确定“deposit”的具体含义及在该两案中的法律性质。双方原审庭审均确认deposit的翻译有存款、定金、预付款、保证金的含义,对此原审法院根据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的《新英汉词典》和法律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的《英汉法律用语大辞典》核查并对上述翻译予以确认,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合同没有约定且某公司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贸易双方对“deposit”的性质予以明确的情况下,不得对收货人预先交付的款项界定为定金,即对“deposit”在该两案中的法律性质应认定为预付款。
二、 争议焦点
关于买卖合同中“deposit”的法律性质。
三、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 案例索引
上海某箱包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
五、 实务总结
对于英文词汇,例如上文提到的“deposit”,涉及法律性质,法律概念的,建议使用明确、没有争议的词汇、句子。如果可能有歧义,建议在合同中加入“定义条款”(definition clause),通过解释关键词(组)意义的方法明确相应的法律关系,法律性质。
例如,对于“deposit”,可以尝试加入一下定义条款。The abovearticles are(not) developed pursuant toarticle 115 of Contract Law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六、 判决节选
原告认为其收到的涉案货款41,093美元的“deposit”为定金,应适用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定金罚则,因此被告应承担因其无单放货涉案两个集装箱全部的货款损失。被告认为“deposit”应为预付款,应冲抵货款,其仅需赔偿原告电放与被告无单放货共计三个集装箱货款价值与预付款金额之间的差额即可。本院认为,1、应当确定“deposit”的具体含义及在该两案中的法律性质。双方庭审均确认deposit的翻译有存款、定金、预付款、保证金的含义,对此本院根据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的《新英汉词典》和法律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的《英汉法律用语大辞典》核查并对上述翻译予以确认,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合同没有约定且原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贸易双方对“deposit”的性质予以明确的情况下,不得对收货人预先交付的款项界定为定金,即对“deposit”在该两案中的法律性质应认定为预付款。
作者:杨钦仁律师 转载需要标明作者、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