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上万人点赞这样的教学视频。
法院立案时,证据千万别全交,等开庭时当庭拿出一叠证据,偷袭,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偷袭,让对面吃亏后直呼不讲武德。对于当庭提交的证据,自己是打有准备之仗,对方是打没有准备之仗。仿佛自己就成为那个神机妙算的智者。
而我呢?正好相反
不仅立案时证据全部提交,甚至部分案件庭前和法院沟通时,会提出对方反驳我们观点需要提交何种证据。我成了那个傻X的律师。
我这么做,是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其一,突袭证据没有实际作用。因为即使最没有经验的律师,也会在通过法考时学习到,法律上对于一方当庭提交的证件,另一方有权要求质证期,他有权当庭不质证。至少可以和法官说,对于新证据当庭不发表意见,一周内提交书面质证意见。你瞧,即使你证据突袭,他还是照样有时间慢慢的审阅证据。
其二,证据突袭还有这样的弊端。在我看带来弊端带来的风险更大。你作为原告应该希望法院早点判决,而不是法院慢一点更好。比如,最常见的民间借贷肯定是希望法院早点判,好早日让对方还钱。但是你学了证据突袭这一招,对方就提出要质证期,你怎么办呢?有没有可能本来一次开庭就能判决的,变成要开两次庭才能判决的?按照法院现实的状况,法庭特别紧缺,第二次开庭很可能会在一个月以后。现在你开心了吗?因为自己一个得意的小操作,让自己的案子又至少拖了一个月。这也是我不仅傻呵呵的把全部材料提交,甚至庭前沟通法官,提出对方抗辩应该提哪些证据的原因。因为我想快,想快点收到判决。
其三,法院诉讼不是小说电影,作为原告,你不是要打倒对方及其律师,而要的是说服法官。你突袭对面的同时,你也突袭法官。假如你是法官,你会喜欢耍这种小聪明,影响你让本一次就能结束的庭审变成二次庭审的原告吗?
到这儿,你更同意谁的做法呢?你更欣赏聪明才辩还是深沉厚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