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养了个白眼狼,我赠送儿子房屋份额,现在他成年了,我老了,他现在居然问我要一半的房款?”
起因是,小白起诉父亲老白分割房屋?老白由此发出感叹。
原来,小白本来跟随母亲生活的,现在成年后要住进老白房屋。老白再婚与现在的妻子居住,不让小白搬进居住。房屋是大白、小白各占五十份额,但小白这五十份额是大白赠与的。街道居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小白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要求以分割这自己有五十份额的房屋。
那么,小白房屋五十份额具体怎么来的?
房屋在大白与案外人姜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产权,因此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大白与姜女士离婚过程中,大白以买卖的方式将50%的产权登记在小白名下,姜女士也没有要求对系争房屋进行分割。
大白认为,
房屋系赠与,自己年老体弱,房屋是自己的托底保障,失去房屋没法生活。当初房屋赠与小白,是附条件赠与,这房屋得给老白住到老死,当初他与妻子的合意是共同居住,不是拿一半房款给小白。如果是拿一半房款,那么,他也不会同意的。所以任何分割房屋方案老白我都没法同意的。
小白认为,
房屋本身是母亲,而非老白的赠与。当初小白没成年跟随母亲住外婆家,现自己成年,且母亲有再婚可能,没法共同居住。虽然自己有五十份额,但老白再婚与现任妻子居住,不让自己居住。自己只能另外购房解决居住,但没钱首付,只能要求分割拍卖房屋。
各位机智且公平的看官老爷,你认为房屋能不能分?分的话该怎么分?
案例来源:(2021)沪02民终3977号
二审法院认为,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小白作为系争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主张分割系争房屋,于法有据,应予支持。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在一审法院审理中,经多次调解,小白坚持要求对系争房屋进行分割,而大白不同意任何的分割方案,致使双方未能就分割方式达成一致,故一审法院判决对系争房屋拍卖取得的价款按照其份额予以分割,并无不当。
杨钦仁律师点评,
这房屋怎么来的决定房屋该不该分,分的话该如何分?
房屋的性质----小白母亲的赠与。
房屋在大白与案外人姜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产权,因此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大白与姜女士离婚过程中,大白以买卖的方式将50%的产权登记在小白名下,姜女士也没有要求对系争房屋进行分割,可以视为母亲姜女士将其系争房屋的产权份额让渡给小白。
所以,小白要求分割的实际是当初离婚时母亲姜女士赠与小白的房屋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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