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钦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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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继承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涉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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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非居住房屋的安置补偿包括哪些?

发布者:杨钦仁律师|时间:2022年03月16日|分类:拆迁安置 |181人看过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 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
 3.1  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3.2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3  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3.4  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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