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每个人的看法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婚姻是必须经历的,也有人认为婚姻可有可无,而国内离婚率的逐年升高似乎也印证了此类观点。为此,国家采取了相应措施,“离婚冷静期”这一政策正式走向台前。
《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处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未规定必须适用于诉讼离婚。而除了离婚冷静期,还有以下几个离婚法律知识需要你了解。
一、诉讼离婚
如果诉讼离婚被驳回了,但还是要离婚,该怎么办?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条规定是为了保护全职妈妈,很多女性在结婚之后将所有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家庭中,感情破裂后却落得一无所有。而现在,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相应的补偿,至少可以保障其平稳度过离婚后的过渡期。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强调了夫妻债务认定的一般原则,即以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与共同生产经营为标准。意思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因生活困难所负债务是夫妻的共同债务;但如果是夫妻一方为了自身超出家庭生活的消费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其自己偿还。
四、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优先照顾无过错方。过去出轨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并不触犯法律,所以要求出轨方净身出户法律也不支持,但《民法典》实施后则有所不同,虽然也不能要求净身出户,但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实施以后,离婚的步骤确实繁琐了很多,但也加强了对弱势方的保护,更加人性化一些。海燕律师经办了众多离婚案件,也想在此提醒大家,婚姻需谨慎,不管结婚还是离婚,涉及的不仅仅是个人,甚至是双方家庭和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