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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试婚期间遇到纠纷怎么办?

发布者:海燕婚姻家事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9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13724人看过

《民法典》新增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引发了较大争议,很多人提到,与其强调离婚时需要冷静,不如在结婚前引入“试婚”制度,让更多人明白自己是否适合进入婚姻生活。


诚然,相比贸然进入一段婚姻后离婚,如今更多年轻人倾向于选择通过婚前试婚的方式来确定双方是否做好结婚的准备。如果试婚期间双方就矛盾连连,又谈何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如及早止损,好聚好散。


未领结婚证之前的试婚毕竟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关系,那么,在此期间出现的法律问题该如何认定?遇到纠纷时又该如何解决呢?今天,扬远律师为你解答。


何谓“试婚”?


试婚,顾名思义,是指男女双方在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抱着结婚的目的,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在一起,体验婚姻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试婚并非法律概念,我国现行法律也没有针对试婚的法律规定。从法律律意义上来说,试婚的本质是一种同居关系。


1、试婚期间怀孕、生孩子了怎么办?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将孩子生下来的,如果在孩子出生之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孩子属于婚生子女,双方也经由结婚登记手续转变为正式合法的夫妻关系;如果双方依旧不愿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孩子出生后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男女双方对试婚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均负有按照婚生子女标准承担抚养义务的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由,拒绝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此外,由于男女双方未婚生育,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需要依法承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义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可能会面临加收滞纳金,甚至被法院强制执行的结果。


日常咨询中我们也常听到很多无奈的问题,比如婚前试婚期间怀孕经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放弃孩子的,则对于堕胎产生的医药费以及女方所必需的营养费,女方是可以要求男方进行分担的,此时男方当然不得以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为由拒绝承担。


2、试婚期间所取得财产的归属如何认定?


男女双方婚前试婚期间,一方所取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属于取得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前试婚的原因而转变为双方共同财产,而上述几种收入,在婚姻关系中往往以夫妻共同财产为认定原则,这也是婚前试婚的财产制度与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本质区别。


在婚前试婚期间,通过双方共同经营所取得的财产,如经营店铺、开设公司等,一律遵循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则根据其具体行为性质,分别适用《民法总则》、《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合伙关系、公司股权等情况予以处理,确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除此之外,双方同居期间取得财产如无证据证明属于按份共有,则将按照共同共有的原则予以分割。


3、试婚关系如何解除?


试婚经过一定期限,双方可能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关系转为婚姻关系,以办理结婚登记的日期为界限,登记日之后双方即建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同居关系自然解除。


婚前试婚无果,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无需履行法律手续,同居关系自协商一致结束婚前试婚之日起自动解除,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单独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简单来讲就是,解除同居关系相当于情侣分手,法律不予干涉,也不属于法院审理的范围,只能由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因婚前试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受理。


综上,婚前试婚固然可以在正式结婚前确定彼此是否做好了结婚准备,但由于现有法律法规在这方面不完善,导致婚前试婚更多通过道德来制约,再加上有关婚姻感情方面的协议,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因此极易产生纠纷。如遇较为复杂的婚前人身、财产纠葛,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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