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瑕疵证据
瑕疵证据的依据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当中。它的范围几乎包含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其特征是在取证过程当中轻微的违反了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另外一个特点,它是可以补证的。补证基本上是由侦查机关或者公诉机关补证。通过补证以后,这个证据可以采信的。
所以我们说四个方面:第一,它存在于现有的司法解释当中。第二,各种证据都包括了。第三,在取证过程当中有轻微的程序上的违法。第四,它可以补证,补证以后可以采信。
表现形式主要是有4种:证据笔录存在记录上的错误;证据笔录遗漏了重要内容;证据笔录缺少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侦查活动存在技术性手续上的违规。
二、非法证据
非法证据有一个广义的理解,即它有一定的程序违法,不管轻微的,比较严重的,特别严重的,我们都叫它非法证据。但现在《刑事诉讼法》讲的非法证据基本就是像《<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五条讲的,最主要的大部分是刑讯逼供取得的违背被告人意志的证据,这个叫非法证据。包括物证、暴力取证的证人证言等。
三、瑕疵证据和非法证据的区分及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
1.瑕疵证据和非法证据的区分
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判断:
第一,取证手段是否侵犯了重大的权益。
第二,取证手段是否违反了实质性的程序规定。
第三,采用了某一证据是不是违背了根本的程序正义。
第四,采用了某一证据是不是影响证据的真实性本身。
2.区分瑕疵证据和非法证据的意义及在辩护当中的使用
如果确定了某证据是非法证据,那我们首先要向法院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如果是瑕疵证据,到开庭质证的时候直接指出来这个证据有什么问题。法院发现问题后会要求公诉人或侦查机关对这个问题进行解释。解释之后,我们再来判断这个解释合理还是不合理。如果不合理,不能做定案根据。合理的,法院会采信这个证据。
所以区分瑕疵证据和非法证据会有利于我们在辩护的时候准确地对证据进行分析,对证据进行定性,然后提出我们的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