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贵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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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小孩都是天使,赔款再多又能如何?

发布者:周贵长律师|时间:2017年11月07日|分类:公司法 |538人看过

1.  4月23日,河南信阳,2岁女童命丧银行

4月23日,信阳某银行发生一起悲剧,该银行填单台被一个2岁小女孩碰倒,可怜的小朋友被当场压死。


当日上午10点15分,一名男子带着2岁女孩在银行营业厅办理业务。男子办完业务整理现金及单据时,孩子独自一人走到填单台边上,跳跃着欲够台上的物品,导致填单台倾倒,重重砸在她身上。


事发后,男子与另一名女子立即上前,费力将填单台抬了起来。男子当即将孩子送往医院救治,不幸的是孩子在转院途中不幸身亡。


据调查,该银行位于光山县城弦山南路,成立于2014年1月9日,登记机关为信阳市光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银行全称为: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山弦山支行。2016年4月27日银行负责人由徐世柏变更为李云亭, 核准日期为2016年05月04日。


从网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到,银行柜台固定十分不牢固。不少网友表示:“痛心疾首,两岁小孩一碰就倒的桌子,和致命陷阱有何差异?”“银行设施,给人感觉应该坚实可靠,两岁小孩子一拉就倒,难道是一家假银行?”“台子不稳,存在安全隐患。”


《侵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银行应对孩子死亡负全责。


孩子的父亲是否存在法律上过错呢?笔者认为,并没有。首先,男子办完业务整理现金及单据,孩子走向填单台时,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孩子和男子的距离非常近,孩子仍在男子的视线范围内,在银行大厅活动,并不存在安全隐患。其次,男子并不知道填单台如此不牢固,以至于两岁孩子一碰就倒。按照常识,银行柜台这些设施都是非常牢固的固定于地面之上,孩子的行为并不会造成危险。


父亲虽然没有法律上的过错,但他会深深陷入自责和痛苦之中,他会后悔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身边,他会愧疚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让她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失去生命。孩子没了,银行赔再多的金钱,又有什么意义呢?


2、426日,上海,3岁孩命丧弃柜


4月24日,上海某小区,一位做保姆的阿姨将一个不用的双门矮衣柜扔到小区的垃圾桶旁边。一位母亲在照看自己3岁的小孩时,自己去美发店做头发了。


小朋友不知是什么原因就钻进这个衣柜里面去了,衣柜关上,小孩子力气小,没法推开柜门。家长一直没有找到小孩,物业也一直没有清理垃圾。最近找到小孩时,已经窒息昏迷了。抢救了两天,小孩最后还是走了。


现在小孩的父母去找这个扔柜子的阿姨、去找清理垃圾的小区物业索赔。大部分律师同行认为,这是一个意外事件,扔柜子的阿姨和物业都不应当承担责任,也有部分律师认为,阿姨知道小区有小孩在外玩耍,应当清楚扔这么大的柜子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因未采取保护措施而存在过错,应当对小孩的死亡承担部分责任。


律师同行基本认同,负责看管小朋友的母亲,疏于照看,自己去做头发,放任小朋友处于无人照看的状态,应当对小朋友的死亡承担全部或主要的责任。


最后,提醒各位家长,外出时要时刻注意孩子安全,尤其在公共场所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身边。不管自己对于小孩的意外事件是否需要承担法律上责任,都必须承担失去孩子的痛苦。在此,也希望带小孩的家长能引以为戒,对孩子的安全多加注意,以免发生不可挽回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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