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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流程

作者:坤清志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2次举报


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其中,《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不是离婚的唯一途径,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在婚前或者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协商一致,达成合法的离婚协议或许能够在最短时间内离婚。


坤清志律师,四川世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执业中,依靠扎实的法律功底,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成功办理了大量不同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阿坝
  • 执业单位:四川世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3220********9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工伤赔偿、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