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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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状

作者:徐婕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1日分类:起诉状浏览:572次举报

民事起诉状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   判令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   请求依法判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认识,并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婚后,原告与被告育有一儿一女,儿子      ,    岁,    年    月   日出生,女儿      ,    岁,    年    月   日出生,现儿女主要由原告抚养照顾,被告对子女不管不问,并经常大骂子女。

婚后,原告发现被告在婚前隐瞒了犯病事实,严重伤害了原告感情,造成婚后生活严重不和谐。原告在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嘈闹,双方感情逐渐淡化。近年来,被告一直隐瞒和隐藏自己的务工收入,所有的收入不告知原告,也不补贴家用和照顾子女,破坏双方家庭生活的经济生活基础。。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被告从    年  月   日开始破坏原告个人的私人生活,胡乱猜疑,不允许我跟任何同事接触交友。被告经常用言语辱骂、诽谤我,想方设法对我进行精神折磨,造成我每天睡眠不足,第二天没有精力投入正常的工作,严重损害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婚后,原告与被告共有住房   套,存款    元,购置家电、家具若干,具体财产详见财产清单。

本人实在无法再忍受被告的上述种种恶劣行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被告已经对我发出死亡威胁,为了保证我的人身安全和子女的健康成长,维护我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一步查清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合肥市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附:1、本诉状副本一份、证据目录及证据复印件一式二份;

证据目录

   

证据一、原告《居住证》复印件一份;

   证据来源:原告提供;

证明目的:;

   证据二、被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据来源:原告提供;

证明目的:证明被告身份;

证据三、《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证据来源:原告提供;

证明目的: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关系。

举证人: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徐婕律师,女,汉族,毕业于安徽大学,中共党员,现为“安徽合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有丰富的企事业单位法务工作经验和律师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合肥
  • 执业单位:安徽合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40120********67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