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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辩护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辩护经验

发布者:聂义明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36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非吸犯罪二审被撤销原判的辩护心得

该案系聂义明律师承办的二审案件,该案二审被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有以下要点应予以注意:

1、非吸犯罪的辩护首要点就是弄清非吸的经营模式,非吸犯罪有投资公司、养老产业、预付款消费、网络P2P等模式,形式千奇百怪,但本质都是吸储付息,只有弄清了经营模式才能认清行为本质。

2、行为是否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个特征。此为判断罪与非罪的分水岭,同时对四个特征不应简单理解,而应深入其背后的法理基础,紧紧抓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对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坏,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仅仅符合四个特征,却未对金融管理秩序造成破坏,则不应认定为非吸犯罪。

3、要重点关注资金流向,行为资金的去向一是关系到罪与非罪,如行为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了生产经营且能及时退还则符合司法解释的出罪条款,不应认定为犯罪。二是资金的去向有利于司法机关追赃挽损,对行为人量刑大有脾益。

4、要着重对审计报告的审查。审计报告的数据来源于行为人所提供,往往非吸犯罪时间跨度大、滚动投资、计算复利等情形,在此过程中行为人已经支付出去了大量的利息,此利息应在实际损失数额中予以扣除。对审计报告的审查不仅仅只是书面工作,更要与行为人公司或单位的财务会计、营销人员进行联系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模式,弄清公司还本付息的方式方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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