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鸿志律师
要鸿志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4.9
(来自18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保定专职律师执业32年
执业年限32
13831293930

服务地区:保定

咨询我
09:00-21:59

签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两个问题?

作者:要鸿志律师时间:2023年08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07次举报
2023-08-31


签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两个问题?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于签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两个问题?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

签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两个问题?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签租赁合同要注意的两个问题如下:

一、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承租人将房屋擅自转租;

2、承租人将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3、将房屋擅自改变结构和用途的;

4、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以及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行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二、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当事人要注意合同期限。

租赁合同的适用范围:

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租赁合同的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现执业于河北燕开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306199410480483。律师资格证号:941510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保定
  • 执业单位:河北燕开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619********8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河北燕开律师事务所
1130619********83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