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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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质量与文字说明不一致的处理规则

发布者:李振文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1111人看过

合同约定的样品质量与文字说明不一致且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能达成合意,样品封存后外观和内在品质没有发生变化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样品为准;外观和内在品质发生变化,或者当事人对是否发生变化有争议而又无法查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文字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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