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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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的认定规则

发布者:李振文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810人看过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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