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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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出资义务股东权利的限制规则

发布者:李振文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股权纠纷 |949人看过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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