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勇有律师

  • 执业资质:1500120**********

  • 执业机构:重庆联益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唐某翔与龚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陈勇有律师|时间:2018年08月03日|分类:债权债务 |29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比较清楚明了,我方当事人有借据以及部分转账凭证,我方主张借条记载的金额就是本金,未约定利息。对方当事人主张借条记载的金额是本金及利息之和,而且利息过高,累计才是借条记载的金额,在没有提供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所以金额较小的民间借贷,有借条,一般主张部分是通过现金交付的,是能够的到法院支持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