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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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1年度沈阳市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发布者:张忠保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1869人看过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人社发[2012]77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沈阳市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部队、外埠驻沈企业: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数据,现将2011年全市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2011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统计范围为全部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不包括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4585元,月平均工资为3715.42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756元,月平均工资为3813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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