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人社发[2012]77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沈阳市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部队、外埠驻沈企业: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数据,现将2011年全市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2011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统计范围为全部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不包括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4585元,月平均工资为3715.42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756元,月平均工资为3813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