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磊律师

  • 执业资质:1520120**********

  • 执业机构:贵州群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还有多少“神药”在坑害百姓,原因在那里

发布者:陈磊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2日|分类:公司法 |740人看过

  “某某神药”是最近最火的一个医疗产品,其通过大面积,大规模覆盖加上明星代言,短时间在中国遍地开花,2016 年一年就卖出了 2800 万支,年销售额 7.5 亿人民币。纯利润都是数以亿计,而该产品的火爆央视和地方电视台的功劳可是功不可没,每年这家公司的广告费数以亿计,而投入的研发成本与其利润相比则是九牛一毛只有区区0.29亿,其效果基本等于零,直到今日,该公司并未对此产品出现的问题进行答复,这种神药到底在中国到底是如何大行其道的?是如何能够让这么多人相信的呢?

  通过查询其企业信息,我们了解到,其法定代表人系陈某某,注册资本24814.8076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为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且是一家上市公司,与该公司有关的公司有十八家,(包含连锁药房),可以说这是一家大型的“国民”企业,该公司现已停牌。

  神药事件发生后,该公司并未对此做出正面回应,广告是否还在因为我没有看电视,所以不知道,但是该公司2000年成立以后,到现在有17年(其前身我们不去追究),为何到现在才被踢爆。

  一、监管不力:

  事件发生到现在,浙江食品药品稽查局说未发现某某神药抽验不合格,食药监总局要求督促某某神药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其他未见有其他动作,对于浙江食品药品稽查局说的未发现抽检不合格,包括了2015年至2017年国抽、省抽、市抽,都未发现,我不知道他们抽检是怎样做的,是不是只要里面没有伤害人体的有害物质就算合格,至于这药到底有没有作用不管,这样说来只要里面加入纯净水,那也能抽检合格了。对于监管部门,是否应该积极主动作为检查其是否真如广告中说的疗效那么好呢,是否更应该积极作为去检查一下其是否有夸大宣传呢?难道一定要出现大规模的事件,才知道去做吗?整整十七年了,真的没有一个人提出过质疑吗?我看提出过质疑的非常多,但是相关的监管部门并未理睬。

  二、媒体是否也应该主动审查其是否有夸大宣传呢?

  毫无疑问,某某神药能有今天,必须感谢我国的几大媒体,央视和各地方电视台,在央视我们可以搜索到这样一则新闻“央视平台助力,某某神药荣登OTC药物销售第一名”“从市场份额来看,某某神药滴眼液近两年所占的市场份额均维持在86%左右,遥遥领先其他药业公司,是抗白内障滴眼液的领军企业”,不知道我们的央视现在看到这两句话,是不是有被狠狠大脸的感觉。作为一家最大的媒体,是否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对广告及其所涉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测呢,我想这是不言而喻的,你们不只是为了盈利,你们在中国更代表的是权威,是专业,我想有很多购买者都是因为相信你们,进而相信产品的效果,才去购买产品的。

  三、那就是购买者自身存在问题:

  很多购买者,不相信医院医生的建议做手术治疗,偏偏花钱去购买这些产品,当然也是受到广告的影响,但是这么多年了,难道没有专业的医生提出过质疑吗,有,但是你们不信,你们宁愿相信广告,也不愿意相信专业人士的意见。

  四、违法成本太低:

  广告违法那点罚款和其通过广告传播收取的销售业绩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他们不在意那点罚款,所以他们才会这么猖獗,到了今天,我们的相关部门还没有介入调查,到底是为什么,是否应该积极主动去调查,看看这个产品是否有效果,如果真的这个药品没有任何效果,就应该积极追究其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不能因为他是一家大型上市公司,每年能够交大额的税费,就充耳不闻。

  一个国家,关乎民生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我们的食品安全已经刻不容缓了,我们的药品安全也是岌岌可危,只有严厉打击,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否则他们只会变本加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