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磊律师

  • 执业资质:1520120**********

  • 执业机构:贵州群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龚X、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发布者:陈磊律师|时间:2017年11月27日|分类:交通事故 |46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无论是按照调解还是按照判决的方式支付赔偿款,均是保险公司履行义务的方式,超过保险限额的损失,再由相关义务人进行承担。事故受害人通过调解的方式从保险公司获得了其依法应当得到的赔偿款,并未损害本案上诉人的利益,本案诉讼的标的是受害人通过调解获得赔偿款之后尚未获得赔偿的剩余部分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