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昌柳律师
梁昌柳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416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深圳专职律师执业10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黄某房地产买卖合同被索要20%违约金案

发布者:梁昌柳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2189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案情回放:

被告黄某是某房产的业主,其将该房产以119万的价格转让给赵某,赵某支付了定金2万元。合同约定,黄某如违约,赵某可要求支付成交价20%的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签订后,黄某因为各种原因决定不再将房产售予赵某,双方协商不成,赵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黄某承担20%的违约金。

本律师接受黄某的委托后,详细分析案情,对方提交了黄某不愿意继续出卖的录音作为证据,鉴于中介也作为第三人出庭,违约的事实已经不可否认。只能从违约金的金额大小上做工作。

庭上,本律师提出,违约金应以补偿为主,应以原告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等因素来确定,20%的违约金明显过高,请求法院根据以上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最后,法官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黄某向赵某支付违约金4万元,驳回赵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后,双方均没有提起上诉。

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的选择】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案情回放:

被告黄某是某房产的业主,其将该房产以119万的价格转让给赵某,赵某支付了定金2万元。合同约定,黄某如违约,赵某可要求支付成交价20%的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签订后,黄某因为各种原因决定不再将房产售予赵某,双方协商不成,赵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黄某承担20%的违约金。

本律师接受黄某的委托后,详细分析案情,对方提交了黄某不愿意继续出卖的录音作为证据,鉴于中介也作为第三人出庭,违约的事实已经不可否认。只能从违约金的金额大小上做工作。

庭上,本律师提出,违约金应以补偿为主,应以原告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等因素来确定,20%的违约金明显过高,请求法院根据以上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最后,法官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黄某向赵某支付违约金4万元,驳回赵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后,双方均没有提起上诉。

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的选择】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梁昌柳律师,男,广东四为(深义)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广东四为(深义)律师事务所是深圳宝安区法制宣传先进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30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离婚、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