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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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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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李志律师承办的非法经营罪案件被告人赵某某被判处缓刑

发布者:李志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60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5年7月26日,赵某某在不具备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情形下,从陕西宝鸡收购价值130100元的卷烟欲运往四川广元贩卖,在行至陕西留坝县路段时被留坝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查获。赵某某于15年7月28日被留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李志律师接受委托后,向留坝县公安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留坝县公安局采纳取保候审意见,于16年9月5日对赵某某取保候审。

留坝县人民法院于16年12月16日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李志律师认为赵某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者,应当对赵某某做出无罪判决。假如赵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话,请求对赵某某适用缓刑。留坝县人民法院于16年12月28日做出一审判决:赵某某犯非法经营者,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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