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兴誉律师

  • 执业资质:1370220**********

  • 执业机构: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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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王某某贩毒案判刑9个月

发布者:陶兴誉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1091人看过

案件描述

【案情】

被告人王某某,男,1987年出生,汉族,无业。2011年5月31日因吸毒被青岛公安局**分局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2015年3月13日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7日被逮捕。

【辩护人】

陶兴誉,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诉机关】

青岛市**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5月15日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3月6日下午,被告人王某某通过电话联系、银行转存方式,在城阳区**处以400元的价格贩卖毒品给华某某。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被公安抓获归案。

【陶律师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到案后坦白交代自己罪行的行为,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如实提供毒品上线线索,属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刑】

法院基本上采纳了陶兴誉律师的辩护意见,考虑到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前科劣迹等因素,对被告人贩卖毒品罪判处九个月,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及其家属意见】

被告人及其家属非常感谢陶兴誉律师的努力工作,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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