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构成要件难以全面列举,主要包括:1、资本不足: 2、未遵守公司程式: 3、欺诈或错误行为: 4、母子公司关系不清晰,财产混同、业务混同等。根据上述情形应综合判断,仅虚假出资不足以构成法人格否认。法人格否认是在个案中追究股东的无限责任,并非全面否认股东的有限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股东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取得追偿权。?xml:namespace>
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构成要件难以全面列举,主要包括:1、资本不足: 2、未遵守公司程式: 3、欺诈或错误行为: 4、母子公司关系不清晰,财产混同、业务混同等。根据上述情形应综合判断,仅虚假出资不足以构成法人格否认。法人格否认是在个案中追究股东的无限责任,并非全面否认股东的有限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股东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取得追偿权。?xml:namespace>